完整居住社区怎么建?快来说说
【来源:长江日报-长江网】
为推动和规范湖北省完整居住社区的建设,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近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对湖北省地方标准《湖北省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该标准从居住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社区服务、物业管理、社区管理等多个方面介绍相关内容。
【资料图】
什么是完整居住社区?
解释来了
完整居住社区是指在居民适宜步行范围内具有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健全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完备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充足的公共活动空间、全覆盖的物业服务和健全的社区管理机制,且居民归属感、认同感较强的居住社区。
应建设综合服务站、幼儿园、老年服务站等设施
完整居住社区应建设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一个社区综合服务站、一个幼儿园、一个托儿所、一个老年服务站和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保障居民获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益。社区服务站、托儿所、老年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宜集中布局,提供一站式高品质社区服务。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宜设置在建筑物低层部分,并有独立出入口。主要出入口应设置人员停留和车辆停靠空间。
社区综合服务站不少于1000平方米
应设置社区服务大厅、警务室、阅览室等设施
完整居住社区应建设一个社区综合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配建),设置社区服务大厅、警务室、社区居委会办公室、居民活动用房、阅览室、党群活动中心等,涵盖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活动用房。用地紧张的社区,可在同一辖区内,分开建设房屋建筑和场地,也可利用边角地配置社区可移动服务设施。
新建居住社区应建设功能复合、服务高效的社区综合服务站,综合提供社区养老、卫生、助残、文化娱乐、物业管理等多元化服务,合理确定建筑规模。
武汉一社区入选
全国首批完整社区建设试点
改造后,新增的文化墙为老旧小区带来不一样的文化氛围。记者冷靖华 摄
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名单正式出炉,共有106个社区,江汉区八古墩社区成为武汉唯一入选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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