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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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承德8月31日电(记者 张桂芹)河北省承德市人大常委会31日召开《承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承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8月31日,《承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现场。中新网记者张桂芹 摄
承德是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是世界文化遗产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金山岭长城所在地,拥有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北方丹霞地貌,以及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尤其必要。
该条例分为总则、保护内容、保护措施、合理利用、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三十三条,进一步界定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和保护对象,统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其它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厘清细化了政府责任,全面推进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是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重要遵循。
其中,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内容包括:清王朝早中期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巩固和发展形成的重要物质空间;长城世界文化遗产(承德段)、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世界文化遗产、滦河漕运文化带、清帝北巡御道文化线路段落;与历史文化名城价值紧密相关的历史城区山水形胜、空间格局、历史地形、传统街巷、重要景观视点视域及空间视廊、人文景观;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与其相关的实物和场所;革命史迹、革命传统文化以及体现塞罕坝精神场景、实物的红色资源;其它应当依法保护的内容。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房宝占表示,该条例的颁布,填补了承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法制空白,为承德市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当地的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提供了法制保障,在承德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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